海南会计提问: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不从事会计工作,在单位从事别的工作,信息采集时工作证明可以写无吗
海南财政回答:
您好!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信息采集时需要上传工作证明。一方面因为工作所在地是判断属地管理的第一标准。另一方面,系统采集填写在岗信息的,后续财政部门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如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等,可直接读取信息,否则不能读取。咨询电话:6853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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