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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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7-07 14:23来源:海口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1〕349号),以及《海口市乡村振兴局海口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请示》(海乡振发〔2021〕5号)分配意见,现将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结果公示,资金分配情况如下:秀英区分配资金320万元、龙华区分配资金248万元、琼山区分配资金403万元、美兰区分配资金230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海口市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第二政府办公区10号楼 联系电话:0898-68725298 12317 邮箱:czjnyc@haikou.gov.cn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海口市扶贫工作办公室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第二政府办公区17号楼四楼 联系电话:0898-68724052 邮箱:hkswnb@163.com 海口市财政局 2021年7月5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海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源于网络,海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hainankj.cn/h-nd-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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