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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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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4-03 15:32作者:海南会计来源:万宁市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单位收支总表

八、 单位收入总表

九、 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 起草经济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经济区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措施,参与体制改革。

(三) 承担经济区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经济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执行批准的财政预算。

(四) 编制经济区财政收支计划,管理和监督经济区内各项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 办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惠农补贴资金、公益性资金的发放和监管。

(六) 做好经济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七) 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附表下载: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7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30.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30.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30.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3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6.7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98.99万元,占75.7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1万元,占7.58%;卫生健康(类)支出14.44万元,占0.34%;住房保障(类)支出7.43万元,占23.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8.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0万元,主要是预算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9万元,主要是2021年行政单位医疗基数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9.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0万元,主要是2021年退休人员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主要是2021年人员减少。


三、关于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30.76万元。


七、关于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收入预算130.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6.70万元。


八、关于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支出预算13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6万元,占88.53%;项目支出15万元,占11.47%。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6.7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8.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万宁市财政局兴隆分局2021年1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30.7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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