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有照无证”等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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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26 13:50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为规范我省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我厅2022年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照无证”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2022年7月对名称中含有“会计师事务所”字样、但未依法申请并取得执业许可(备案)和注(撤)销执业许可后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截至2022年9月15日,仍有22家单位未完成整改。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相关规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告: 一、未依法申请并取得执业许可单位名单
二、未申请备案分支机构名单
三、注(撤)销执业许可后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单位名单
上述单位名单已按规定通知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无证执业是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严重破坏公平竞争法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上述单位未取得或已注(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各类市场主体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办理业务时,应注意核验其是否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财政部门印发的备案公告,否则有可能存在较大风险。如需查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分支机构备案情况,可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查询。 如发现相关单位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未备案从事审计、鉴证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0898-68531650; 通信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海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特此公告。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0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海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源于网络,海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hainankj.cn/h-nd-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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