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23年培训计划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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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6-15 14:18来源: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指导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按照《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全国一盘棋”的系统观念,坚持“五个围绕”,即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全国财政年度工作重点安排、围绕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以及围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能力水平,紧扣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建设,分类别、分重点地推进行业培训工作。 二、主要任务 2023年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会协〔2022〕48号)总体要求,积极开发新政策、新制度、新技术、新业务等课程。整合调动各培训主体资源,依托省内面授、联合办班、中注协远程、网络直播、网络点播等培训形式,计划直接培训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650人左右、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700人左右,助理人员300人左右,协会工作人员15人左右,全年面授培训规模 1665人左右。 三、重点内容 一是思想政治方面。严格落实思政课程比重不低于 10%的要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党章;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解读作为必修课;还包括国内外最新政治、经济、金融形势等。 二是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方面。严格落实职业道德课程比重不低于 4 学时的要求,课程设计包括行业诚信建设纲要解读,职业道德(包括独立性),注册会计师经营风险与法律责任防范,商业伦理等;在培训中结合诚信宣誓和案例教学等,广泛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诚信价值观。 三是会计审计准则实施方面。课程设计重点突出新准则解读和已实施准则的精细化讲解,包括审计准则第1211号、第1321号解读,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解读等。 四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方面。课程设计重点围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建设,包括质量管理准则解读、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执业质量提升、防范化解审计风险、审计作业和管理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及推广应用等。 五是重点业务领域方面。围绕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需求及行业的热点、难点、重点,开展和组织参加包括行业金融服务、新业务拓展、数字化建设、国际化准则趋同等课程,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六是注重高端人才和助理人员培养。鼓励我省行业高端人才参加中注协高端人才选拔,与深圳注协联合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端研修班,为行业发展培养一批具备管理能力、创新思维和国际化视野的高端人才;开展助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助理人员业务能力,推动行业执业质量提升,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切实承担起本所助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专题学习研讨、项目组内部研讨和分享、团队探讨、在执业过程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将案例教学、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结合起来,全方位开展助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并根据本所相关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考核助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完成情况。 七是强化注册会计师能力提升和道德操守培训。围绕注册会计师的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职业态度,开设职业怀疑及职业判断、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等专题课程;在培训中强化实务操作和案例教学,综合运用研讨、经验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开阔注册会计师的实务视野和经历。 四、具体安排 2023年计划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共14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注协远程视频培训班5期。主要有:行业监管热点难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热点难点、专业标准、管理咨询、年报审计热点难点等(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面授培训班4期。主要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与探讨专题培训班、注册会计师行业金融服务及数字化建设专题培训班、执业质量提升及风险提示培训班、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端研修班(第一期)(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直播班2期。主要有:审计业务实操培训班、电子函证平台培训班(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省注协干部培训班1期。主要有:协会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 (具体安排见附件)。 (五)其他培训班2期。主要有:执业会员网络点播培训班1期;非执业会员网络点播培训班1期(具体安排见附件)。 (六)省注协根据会员需求临时举办的座谈研讨会等。 五、其他事项 (一)分所申请参加总所的继续教育培训的,应于5月31日前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的,即视为放弃参加总所培训。分所在完成总所培训后需将有关证明材料上报协会确认继续教育学时。 (二)符合自主培训条件的事务所,应于5月31日前向协会提交自主办班申请和本年度培训计划,省注协审批同意后将本所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上传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事务所内部培训工作应严格按照培训制度要求,并自觉接受协会的监督,培训前3天正式发函告知培训时间、地点、师资和培训的课件,培训结束将签到、考勤、考核等证明材料上报协会审核确认学时。(三)参加本所及总所自主培训的事务所,应有不少于40%的注册会计师参加协会组织举办的培训班。 (四)会计师事务所要将注册会计师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个人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引导注册会计师自觉持续提升执业胜任能力。 (五)非执业会员除参加网络点播培训班外,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自主选择参加协会举办的远程视频培训或面授班。 (六)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有计划地开展助理人员培训,并将开展培训的情况上报协会。 附件: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23年培训计划表 原创声明:此篇为海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源于网络,海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hainankj.cn/h-nd-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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