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第四次集中培训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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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8-29 10:23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国资委,各学员所在单位,各位学员: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计划于2025年9月18日至9月30日举行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第四次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9月18日—9月30日(9月18日报到,9月30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三、参加人员 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培训班学员(详见附件1),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国资委等单位可根据需要派跟班人员各1至2名。 四、培训内容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实施讲解、战略成本管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与司库体系建设、把握业财融合之道 推动企业价值创造、内控体系建设与信息化融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当前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前沿、财政预算改革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稳定币:支付革命重塑金融格局、跨项目交流(云南涉外高端)、增值税法的重要政策变化详解、实务影响及案例分析、文学艺术欣赏与人生价值重构、博弈论与管理者思维、压力管理、家庭关系与职业适应、现场教学、毕业汇报等。 五、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学员及跟班人员的培训费、资料费等由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学员的住宿费和往返的交通费等由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跟班人员食宿费和交通费按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请学员提前预订机票,并于9月11日前将航班信息以接龙方式报至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培训班学员微信群,届时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安排集中接机,请各位学员尽量预订相同航班集中前往。非集中前往的学员请务必于9月18日自行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报到。 (二)请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国资委于9月11日前将本单位跟班人员报名回执表(附件2)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学员原则上不得缺席,确因特殊情况(包括重大疾病或女学员处于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公出国、承担国家重大任务等情形)不能参训的,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完成补课任务。培养周期内缺勤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的学员将不予毕业,无故缺勤者将被取消培训资格。 七、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李润演 联系电话:0898-68531762 电子邮箱:cztkjc@hainan.gov.cn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联系人:林原山 联系电话:18965436311 附件:1.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一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2.跟班人员报名回执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5年8月25日
附件2 跟班人员报名回执表 填报单位:
备注:本表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国资委相关处室填写,请于9月11日前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邮箱cztkjc@hainan.gov.cn 原创声明:此篇为海南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源于网络,海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s://www.hainankj.cn/h-nd-1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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